有下列情形的债权,转让时风险会比较大: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是因可撤销行为而发生的;债权的权利大小尚不确定的;债权作为权利质押的标的;以及债权具有其他权利瑕疵的债权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在进行债权转让时要满足以下条件:
1.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权根据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转让;
3.转让方与受让方依法达成协议;
4.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存在的风险问题有: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