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长24小时内作出是否进行刑事拘留的决定,即作出决定后进行拘留。
在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但如案情重大复杂,有可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拘传犯罪嫌疑人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即公安机关在拘传犯罪嫌疑人后,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刑事拘留期间请律师可以的。委托律师的,要出具委托书。如果经济困难不能委托律师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会指派律师为当事人辩护。找法网提示您,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这项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
刑事拘留不一定是立案了。被刑事拘留意味着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而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