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交通事故现场后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
2.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双方进行调解,若是调解成功的,签订相关的协议书。
若是调解不成功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1.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2.保险单复印件。
3.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协议书。
4.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资料。
5.如果有涉及人身伤害,需要提供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资料。
6.如果涉及财产损失,需要提供车辆维修费用发票、物品损失清单和相关照片等。
7.如果涉及保险赔偿,需要提供保险公司的理赔资料和申请表格等。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