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更名的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申请人向当地的宅基地登记机构或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审查:宅基地登记机构或土地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变更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3.办理变更:审查通过后,宅基地登记机构或土地管理部门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填写登记表、绘制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等。
4.领取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申请人可以领取新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该证书将体现变更后的权利人信息。
找法网提醒您,农村房屋更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2.权利人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转移证明:如果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买卖合同、继承证明等。
4.房屋测绘图:如果房屋面积或界址发生变化,需要提交由专业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测绘图。
5.其他必要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交其他必要的材料,如房屋评估报告、权属纠纷调解书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农村房屋更名需要的时间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但一般来说,通常可以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不过,这仅是一个大概的期限,实际办理时间可能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申请人的资料是否齐全、更名原因、当地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