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继承方式有:
1.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依法定的继承方式转移。
2.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依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方式转移。
3.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依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转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配偶;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祖父母和继外祖父母;
6.符合法定条件的儿媳和女婿。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找法网提醒您,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继承权,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就开始生效,放弃继承权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