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需要的手续如下:
1.带上五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去名;
2.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房产证去名的,并提交资料;
3.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审核完毕再去相关窗口办理;
4.符合去名的,会去掉名字,并发放新的产权登记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30个工作日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离婚后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