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无效质押合同是没有效的。
借款合同是主合同,质押合同是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2.欺诈或胁迫: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即借款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实陈述,导致贷款人做出错误判断而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3.恶意串通:如果借款人和贷款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恶意串通的意图,比如通过隐瞒事实真相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达成协议,这样的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4.超出经营范围:如果借款人的借款行为超出了其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那么这种借款合同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5.未经授权:如果借款行为未经贷款人同意或授权,即使合同文本看起来完整且合法,这样的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6.其它。
找法网提醒您,借款合同无效的后果有:
1.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4.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5.法定其他后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