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中担保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
1.明确担保的范围和期限。担保的范围和期限是担保合同的重要内容,需要明确约定。
2.确保担保财产的合法性。担保财产必须是合法财产,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争议。
3.了解担保财产的价值和市场行情。担保财产的价值和市场行情会影响担保的金额和担保的有效性,因此需要充分了解。
4.注意担保财产的处置方式。担保财产的处置方式会影响担保的执行和债权实现的难易程度,需要明确约定。
5.注意担保合同的履行方式和风险控制。担保合同的履行方式和风险控制对于保障债权的实现非常重要,需要认真考虑和规划。
债权债务中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找法网提醒您,债权债务中担保的形式包括:
1.保证担保:保证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将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2.抵押担保:抵押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担保:质权人将其合法所有的动产或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押人,并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权利凭证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权利凭证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