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长期有效,没有时间要求。但如果产生继承纠纷的,会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为3年,为了避免纠纷,继承人尽快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1.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其协议处理;
2.生前有立遗嘱或者将遗产赠予别人的,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处理;
3.无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和遗赠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找法网提醒您,遗产分配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均分原则: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该均等地分割遗产。这是遗产分配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一般情况。
2.照顾原则: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该给予更多的照顾。这是为了保障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护家庭和睦。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这是根据继承人的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来分配遗产的,以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赡养、扶养和抚养义务等因素来决定。
4.适当照顾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为了鼓励继承人对被继承人进行扶养和照顾,维护家庭和睦。
5.遗嘱优先原则: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遗产分配应该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如果遗嘱违反法律规定或者遗嘱无效,遗产分配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