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的具体内容有以下要求:
1.原合同有效成立;
2.合同的变更须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
3.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
4.必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变更的范围如下:
1.变更标的;
2.标的物数量增减;
3.价款或报酬的增减;
4.改变履行方式;
5.违约金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应当依照当事人的协议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和法院的裁决。一些合同的变更是基于权人的单方面意思,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并变更合同。原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是原合同关系的变更,没有原合同关系就没有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有合同关系的条件。
合同变更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合同变更协议可以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书面协商、签字确认,不需要强制公证。但是如果当事人觉得有必要,也可以通过公证方式进行合同变更协议确认。
公证手续具有证明事实、保障合法权益等作用,但不是所有合同变更都必须进行公证手续,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