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会在五天内通知。一般改名字依法需要审批5天,具体来说,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需上报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决定。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后,2日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申请理由:说明申请改名的理由,例如重名太多、名字含有不恰当的谐音等。
3.改名后的姓名:提供想要改成的名字,并说明该名字的含义和由来。
4.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
5.承诺书:申请人需签署一份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而产生的后果。
改名字审批流程如下:
1.提出变更登记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的,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户籍登记机关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符合条件的,核准变更,发给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