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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过低该如何办

2024-01-21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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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拆迁补偿过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可以到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存在争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去法院起诉。房屋拆迁补偿过低需要的起诉材料是行政起诉书、身份证等。

  一、房屋拆迁补偿过低该如何办

  可以与拆迁人就补偿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房屋拆迁补偿过低需要哪些起诉材料

  1.行政起诉书:这是起诉的必备文件,需要详细说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拆迁补偿协议等相关证据材料,以便证明自己的权利和诉求。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原告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核实身份信息。

  4.被告信息:需要提供被告的名称、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法院能够联系到被告。

  5.授权委托书:如果原告没有能力自己起诉,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代为起诉,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6.其他证据材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材料,如鉴定报告、现场勘查报告等。

拆迁补偿过低

  三、房屋拆迁补偿过低由哪个法院管辖

  归房屋当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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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过低该怎么办
房屋拆迁中补偿过低,被拆迁人的维权方式为: 1、可以与拆迁人双方就补偿款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 2、沟通未果交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3、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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