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工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者在证明自己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工资单、银行工资账单、工资卡等工资支付凭证,工资单、银行工资账单,工资卡等可以作为工资支付凭证;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牌、花名册等能够证明员工身份的证件;
3.用人单位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入职时所填的入职表等记录证明;
4.请假条、考勤记录、报销单据、派工单、开会通知、会议记、加班证明等;
5.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6.在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7.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
小工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厂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且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