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词申请版权权限的程序是:
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2.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
3.通知缴费;
4.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6.审查;
7.制作发放登记证书;
8.公告。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音乐作品每件词曲300元,曲2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找法网提醒您,注册歌曲版权要一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作品实行自愿登记。若当事人申请版权登记的,应当提交相应文件,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核查后,对符合要求的,应当发给作品登记证。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10厘米×12厘米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创意说明(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申请人签章,标明签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