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户主过世,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由于该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法律规定应当予以保护,为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因此,村里不能强行收回土地。农村土地承包分为两种方式:一为家庭承包方式,另一种为其他方式。
1.家庭承包地的经营权不能继承,只能继承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发包方收回土地;
2.家庭承包的林地经营权可以继承至承包期满,期满发包方收回;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可以继承至承包期满,期满发包方收回。
找法网提醒您,土地承包证户主过世后不需要更名。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家庭内的成员全额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户主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一般是由户主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