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是可由仲裁解决。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医疗纠纷仲裁协议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及要求,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简要的治疗经过、陈述的主要意见、理由、申请鉴定时间等,医疗机构要载明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许可证》代码,医务人员要载明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合法执业资格证书代码。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包括医患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等。
3.双方约定的仲裁事项和仲裁规则,包括仲裁范围、仲裁程序、仲裁裁决方式等。
4.仲裁费用的分担方式,包括仲裁费用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等。
5.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如仲裁语言、仲裁地点等。
医疗纠纷仲裁解决有的优势如下:
1.更具有专业性。
仲裁具有专家裁断的优点是诉讼所缺乏的。这也是医疗纠纷仲裁的科学性明显优于医疗诉讼之处。
2.快捷、经济。
一裁终局有效克服了医疗纠纷久拖不决、搅闹医院正常秩序等现象。此外,仲裁收费一般比诉讼费用低,因此医疗纠纷仲裁还能为纠纷当事人节省费用,减少讼累。
3.具有更好的保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