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有哪些

2024-01-11 10: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土地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土地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流程是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登记申请,国土资源所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进行公告等。

  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有哪些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就是农民集体,具体说来,可能属于村农民集体、村内某农民集体、乡镇农民集体三者之一,这个要根据该集体土地实际情况来看。至于村委会,则是依法代表村农民集体,在一定范围内具体负责管理集体土地的组织。国土资源部根据民法典制定了《土地登记办法》,集体土地可以依照该办法进行所有权登记,登记之后,根据民法典以登记为准,该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上会显示的所有权主体即权利人。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第二百六十二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土地是属于国家的,而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对集体土地的主体认定上,是属于农村集体的,即使个人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但仍然无法获得土地所有权。具体的说,农村可以在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生产和种植,但并不享受土地所有权。

  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流程

  找法网提醒,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流程:首先向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国土资源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无异议发布公告;公告7日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材料归档、颁发证书。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否可以互相交换

  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可以互相交换。我国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集体土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可以自由买卖进行私下交易。

土地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651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土地纠纷律师团,我在土地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