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后是可以撤诉。如果当事人自行和解,并且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那么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当事人撤诉后,可以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该受理该案件。如果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仲裁撤诉申请书的写法如下:
1.首部。写明标题;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还要写明原起诉(或上诉)案由,包括原起诉(或上诉)时间、原起诉(或上诉)案件的名称。
2.正文。叙述撤诉要求和理由,写明提出诉讼的理由、法律依据。
3.尾部。写明文书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申请人的签名及申请日期。
1.提出撤诉申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撤诉,案件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5.在撤诉之前,当事人需要充分考虑撤诉的后果,并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如果只是因为觉得麻烦或者不想参与调查而随意撤诉,可能会引起法院的不满,甚至会影响到以后的处理和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