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后债权人索要债务的方式如下:
1.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
2.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分立后的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但是此种情况下,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分立对于未到期,债务债权人不能要求其立即清偿。找法网提醒您,由于公司分立的目的只是改变债务人的主体构成,也就是债务公司自身主体结构发生改变,而不是改变债务本身。虽然公司主体结构的变更可能对公司债务履行的方式产生影响,但依据法律规定债务由分立后的法人承担的情况下,该债务的履行范围和能力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因此不应也不必要求分立公司对未到期的债务进行立即清偿。否则,有可能使本应分立的公司无法或无力进行分立。所以,对于未到期的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