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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是不是一定是担保债权

2024-02-02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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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权质押不一定是担保债权,股权质押担保范围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所以当事人用股权质押担保债权也是可以的。股权质押担保债权并不需要经过公证程序,但如果当事人选择进行公证也是可以的。

  一、股权质押是不是一定是担保债权

  股权质押不一定是担保债权,其股权质押担保的债权主要由双方合同中的约定而定。

  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但各国的立法大都有关于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实行质权的费用及违约金

  找法网提醒您,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为当事人约定担保范围提供参考,或者说提供范本;二是在当事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援以适用。但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在约定时,可予以增删。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担保范围所作的约定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应从其约定。

  二、股权质押担保债权是不是需要公证

  股权质押担保债权是可以公证,不是必须。股权质押担保债权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审查出质人的资格。

  2.审查股权出质的合法性。

  3.应合理评估股权价值。

股权质押债权

  三、股权质押担保债权的作用

  1.增强融资能力:股权质押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可靠的担保方式,提高了债务人的融资能力。通过股权质押,债务人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用于扩大业务、增加投资等。

  2.保障债权安全:股权质押的担保力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安全。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处置被质押的股权来保障自身权益。

  3.提高市场交易效率:股权质押能够提高市场交易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通过股权质押,交易双方可以更加便捷地完成交易,避免了繁琐的信用调查和担保程序。

  4.促进资本运作:股权质押为资本运作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手段。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质押实现资产的流动性和再融资,提高资本运作的效率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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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是否担保债权
法律分析:不一定,其股权质押担保的债权主要由双方合同中的约定而定。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 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为当事人约定担保范围提供参考,或者说提供范本;二是在当事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援以适用。但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在约定时,可予以增删。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担保范围所作的约定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应从其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第四百三十三条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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