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房子没有女方名字离婚先确认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婚后买的房子一般都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房子归一方个人所有的,不分割。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 性能和经济价值。
1.当事人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房产分割协议文本、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等。
2.双方拿着上述材料到当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房产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房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公证员经审查后,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离婚协议的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就会制作公证书,并将公证书发给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