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复议申请的流程如下:
1.确定复议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可以选择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行政复议。如果选择书面申请,需要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果选择口头申请,需要在行政复议机关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3.等待审核: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4.参与听证: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决定受理申请,会通知申请人参加听证,申请人需要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听证。
5.等待复议决定。
1.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各2份。
2.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3.提供相关证据,例如行车记录仪录像等。
找法网提醒您,深圳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3.请求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出该行为的机关、日期、具体内容等。
4.申请人提出复议的理由和依据,包括对原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程序等方面的异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5.申请复议的具体要求,包括要求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职责或者返还权益等。
6.其他相关证据和材料,包括行车记录仪录像、医疗费用发票、伤残鉴定报告等证明申请人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和材料。
7.申请人的签名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