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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报酬是不是属于劳动争议

2024-03-02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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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资报酬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该问题的方法主要包括协商、调解、劳动仲裁等。工资报酬劳动争议仲裁不受理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没有主体资格、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等。

  一、工资报酬是不是属于劳动争议

  关于工资报酬的争议是劳动争议。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报酬而产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协商解决。该争议处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工资报酬劳动争议仲裁不受理有什么情形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工资报酬劳动争议

  三、工资报酬劳动争议的时效期间是多久

  找法网提醒您,工资报酬劳动争议的时效期间是1年,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其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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