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被起诉专利侵权的方法是当事人需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接着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积极参与庭审,并且就自己的主张予以相应举证、答辩。等待法院裁判后,当事人应当履行相应的执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1.证明自己未侵犯对方专利权的证据。例如:可以证明自己研发该产品的时间早于对方申请专利的时间,或者自己是在公共场所或利用公共资源所做出的发明创造,不构成对方专利侵权。
2.证明对方专利权无效的证据。例如: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申请专利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对方专利权本身存在缺陷和问题,可以被宣告无效。
3.证明自己已经停止侵权行为的证据。例如: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等一切涉嫌侵权的行为,并销毁了所有涉嫌侵权的物品。
4.证明对方恶意诉讼的证据。例如: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明知自己不构成侵权,但仍然恶意提起诉讼,或者对方在诉讼中存在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行为。
被起诉专利侵权的,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一般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