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出生证明是没有办法上户口的,一般需要先补办出生证明。没有出生证明的根据不同原因,有不同的补办程序。一般按政策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才可办理入户登记。如果孩子出生较长时间才上户口的,还需要额外进行亲子鉴定,证明孩子是亲生的后,才能办理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找法网提醒您,出生证明办理需要的材料和证件:
1.新生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结婚证;
4.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
5.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用途有: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出生证明的内容很多。它可以证明婴儿的出生时间、地点、性别、体重、姓名、身高、婴儿号、胎次、健康状况等出生时的情况。如果一个婴儿想要申报户口,那么出生证是其中一个有效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