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住院登记时:需出示医疗保险卡和身份证,医院将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核对参保人的个人资料、缴费等情况,并为其办理入院手续;
2.住院期间:请您提醒医生注意,如使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
3.出院:经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由主诊医生开具出院通知单后,参保人持出院通知单和医疗保险卡到出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出院带药,一般不超过7日药量。出院结算时,参保人或家属须在《广州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上签名确认。
异地医保报销的,需要带好在当地医院就诊的急诊证明、住院的病例复印件、出院小节等(均需要医院盖章确认),还要带好医药费发票和药品、检查清单等,去参保所在地指定的部门申请、备案。
法律依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找法网提醒,本地就医报销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异地就医报销一般是30个工作日内到账的。 报销医疗费时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或医疗保险卡)、住院医院病历、医疗费清单、费用发票、银行卡帐号,经医疗保险基金中心审核后,支付医疗保险补助金将划入银行卡帐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