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登记手续办理流程是:
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
2.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
3.通知缴费;
4.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6.审查;
7.制作发放登记证书;
8.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
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作者等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著作权登记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2.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例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
3.按照要求填写好的作品登记表;
4.其他材料。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四条
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二)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三)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