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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的分类标准有哪些

2024-04-06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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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际贸易的分类标准可以按照流向分为出口贸易、进口贸易、过境贸易三种;如果按照货物运输方式分为陆运贸易、海运贸易、空运贸易以及邮购贸易这四种等。

  一、国际贸易的分类标准有哪些

  国际贸易的分类标准有:

  1.按商品流向分为出口贸易,进口贸易,过境贸易。

  2.按商品形态分为有形贸易,无形贸易。按是否有第三者参与分为直接贸易,间接贸易,转口贸易。

  3.按货物出入国境或者关境分为总贸易,专门贸易。

  4.按货物运输方式分为陆运贸易,海运贸易,空运贸易,邮购贸易。邮购贸易其主要优点是服务周到、方便客户。

  二、国际贸易有哪些特点

  国际贸易的特点如下:

  1.全球性与跨地区性:由于贸易活动跨国家或跨区域,涉及两个或以上的不同国家或地区,这些国家或地区之间可能存在政策、法律、语言文化和社会风俗等方面的差异甚至冲突。因此,其程序和过程比国内贸易复杂得多。

  2.交易规模和金额巨大:国际贸易的货物或服务的数量和金额通常很大,运输距离远,贸易周期长,因此贸易双方承担的风险也较大。

  3.受多种因素影响:国际贸易过程中可能受到贸易双方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变动、双边关系及国际局势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4.涉及多个部门协作:国际贸易不仅涉及买卖双方,还需要经过双方所在国家的商检、海关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才能完成,程序更为复杂。

  5.风险的客观性与复杂性:国际贸易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具有极大的客观性,其产生和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同时,风险还具有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使得很多国际贸易公司在风险发生后只能被动接受结果。

国际贸易

  三、国际贸易仲裁地点规定

  这主要是因为,仲裁地点与仲裁所适用的程序法,以及合同适用的实体法关系至为密切。我国进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仲裁地点,视贸易对象和情况的不同,一般采用下述三种规定方法之一:

  1.力争规定在我国仲裁。

  2.可以规定在被告所在国仲裁。

  3.规定在双方认同的第三者国仲裁。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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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经营分类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般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组成,因此也可称之为进 出口贸易。 1、按货物移动方向国际贸易可分为:进口贸易、出口 贸易、过境贸易 2、按统计标准国际贸易可分为:总贸易、专门贸易 3、按商品形态国际贸易可分为:有形贸易、无形贸易 4、按有无第三者参加国际贸易可分为:直接贸易、间 接贸易、转口贸易 5、按参加国的多少国际贸易可分为:双边贸易、多边 贸易 6、按清偿工具国际贸易可分为:现汇贸易、记帐贸 易、易货贸易 7、按货物运输方式国际贸易可分为:陆路贸易、海路 贸易、空运贸易、邮购贸易 8、按经済发展水平国际贸易可分为:水平贸易、垂直 贸易 9、按地区国际贸易可分为:南南贸易、南北贸易、北 北贸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十四条 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 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 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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