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手续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核实房东身份: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要核实房东的身份,确保其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可以要求房东出示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
2.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中应明确租期、租金、押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标准,以及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3.交付押金和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押金和租金。押金通常用于抵扣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和可能产生的违约金等费用,租金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
4.房屋交接:在入住前,要与房东进行房屋交接,确认房屋的状况和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或故障,应记录在交接单上,并与房东协商解决。
5.遵守租赁规定:在租赁期间,要遵守租赁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损坏房屋设施设备。如需装修或添置家具电器等,应与房东协商并征得其同意。
6.按时支付租金和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和相关费用,如物业费、水电费等。如遇特殊情况需延迟支付,应提前与房东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
7.提前解除合同:如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提前与房东协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如需续租,也应提前与房东协商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找法网提醒您,租房手续如下:
1.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人应当依约支付租金。
3.出租人应当交付房屋给承租人使用。
4.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7.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9.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1.住房租赁手续费:收费标准为每宗100元(一次性收取),由出租人承担。
2.非住房租赁手续费;房屋年租金2万元以下.每件次房屋租赁手续费为年租金的1.5%(注含2万元);房屋年租金2万元以上的,每件次房屋租赁手续费为年租金的1%(注不含2万元),由出租人承担(注:一年一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