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人数的最低标准是两人,因为上市公司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不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的人数为二至二百人。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连续经营3年以上,且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
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财务会计虚假记录;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上市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三到五年,筹备较完善的,也可能一年就能上市。
上市需要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且上市的公司必须是具有上市的实力和资质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