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干活受伤了老板不给医疗费的处理方法是:
1.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可主张医疗费用差额;
3.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劳动者也可以通过投诉至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1.先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再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康复费用的缴费单据等材料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赔偿;
4.最后按其核定的数额来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