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安全事故后报告并应急处置如下:
1.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报告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行政部门。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3.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特别重大事故,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2.重大事故,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较大事故,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4.一般事故,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1.人的因素:安全意识不强,麻痹思想、马虎草率行为;
2.工作环境因素:不整洁的工作环境,噪音、烟雾、粉尘、震动、高温等;
3.管理不力因素: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设施不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