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办理所需材料有: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
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以下条件: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其它。
找法网提醒您,现在独生子女证已经停办了。之前已有的还可以继续享有相关补贴政策。独生子女证是以前法律规定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依法办理的证件,可以享受到规定的独生子女政策的补贴。但是,随着我国二胎政策的实施,国家已经取消了独生子女证的办理,因此是不能进行补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