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公司成立的步骤是: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拟定公司章程;
3.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4.领取营业执照;
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6.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合伙公司成立注意事项有:
1.要及时申领营业执照;
2.要凭借营业执照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印章;
3.开立银行账户;
4.办理税务登记证;
5.建立财务账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 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找法网提醒您,合伙公司成立需要以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2.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书面合伙协议;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