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法院执行房屋时,需要有以下程序:
1.查封涉案房屋,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一般需要两个月左右。
2.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不能拍卖成交的,还需要降价并再次委托拍卖。每次时间在两个月左右。
3.另外,法院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都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这也需要时间。如果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需要公告送达,公告期限是两个月(最大的不确定性就在这个阶段)。
法院拍卖房产按照如下方式定价:
1.与当事人(原业主)进行议价
一般来说,法院在拍卖之前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去跟房屋双方的当事人进行协商,并且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里面商议出来一个结果。如果双方当事人对议价结果达成一致,且合理合法,那么这个议价结果就会成为该房屋的参考价。
2.找房管局定向询价
采取这种方式确定评估价的,法院会向房管局等机构提前出具询价函,而且询价函里面会写明要求、完成期限等事项。
3.在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网络询价
目前可以进行网络询价的平台并不多,仅有京东、工商银行和淘宝三个渠道。
4.委托评估公司估价
房产拍卖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身份或委托他们代为竞买,也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找法网提醒您,法院拍卖房产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评估价格。
2.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3.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
4.确定拍卖保留价。
5.举行拍卖会。
6.确认拍卖结案。
《拍卖法》第四十五条
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四十六条
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