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一般需要在办理完辞退交接手续后立即结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辞退员工不结清工资的仲裁时效是1年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辞退员工工资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1.协商解决:被辞退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表达自己的诉求,争取合理的解决方案。
2.申请调解:如果协商无果,被辞退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会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3.申请仲裁:如果调解无果,被辞退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会对双方的情况进行调查,并作出裁决。
4.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被辞退员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