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调岗位本人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协议变更劳动合同,继续在本岗位工作。如果公司坚持要强行开除劳动者,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作出赔偿。若用人单位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需符合以下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劳动者的工作位;
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脱密期保密协议的,在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被调岗位不同意辞退申请劳动仲裁的证据有:
1.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工作牌、考勤记录等;
2.工资支付情况,包括工资条、银行流水、工资领取表等;
3.社保缴纳证明;
4.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明仲裁事项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仲裁后一般来说四十五日会结案,案情复杂的不能超过六十日。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