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一方需提供:
1.往来香港的有效签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若户口本注明未婚,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
4.若离过婚,需要提交离婚证书或法院的解除婚姻判决书。
5.香港一方需提供:香港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律师证婚、单身证明。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双方均无配偶。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