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时以下人员是不能裁的: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1.被公司裁员,公司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和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来进行补偿;
2.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补偿一月的工资;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4.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半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裁员的流程是:
1.出现企业破产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需要裁员的情形;
2.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3.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4.制定裁减人员方案;
5.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6.裁减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