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期限限制,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1.申请人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等材料;
2.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