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部分无效的,与该合同条款无关的其他条款可以继续有效,包括争议解决条款、违约责任条款、清理结算条款等。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找法网提醒您,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下:
1.行为人应当返还行为取得的财产;
2.不能退还或者没有必要退还的,应当按照货物的价格赔偿。
3.如果存在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无效合同没有必要撤销,若合同是以虚假表示签订的、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或者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签订,就属于无效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需要再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