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的责任包括:
1.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承担监督责任;
2.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监理交底制度、安全审查制度、检查制度、安全报告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
3.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安全检查;
5.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6.安全专题会议。
找法网提醒您,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原则有: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
3.权责一致的原则: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
4.综合效益的原则: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