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离婚证人证言的特点是怎么样的

2024-01-08 2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婚姻家庭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离婚证人证言的特点是,具有私密性,间接性等。离婚证人证言的内容是,要明确证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明确关于离婚的相关证言内容。离婚证人原则上是需要出庭的,特殊情况的除外。

  一、离婚证人证言的特点是怎么样的

  离婚案证人证言的特点:私密性,由于是对夫妻家庭生活的陈述、没有向大众公开的要求;主观性,家庭及感情并不存在客观的判定标准;间接性,证人无法直接参与夫妻的家庭生活,只能提供间接的佐证;当事人对其的依赖性。法律也规定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二、离婚证人证言的内容是什么

  离婚证人证言内容如下:

  1.证人的基本信息;

  2.证人对于关于离婚的相关证言内容。

  离婚证人证词可以由证人陈述,然后由当事人记录,陈述并记录完毕的,再由证人签名捺手印。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只有公安部门或者司法部门记录的证人证言才具有效力,其他的需要证人出庭作证并经询问质证,其证言可被法院采信。对于诉讼离婚能够提供证人证言的,可以增加判决离婚的概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证人证言

  三、离婚证人是否不需要出庭

  找法网提醒您,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收到人民法院通知的,原则上是必须出庭作证的。但是,也有一些情况,证人可以在经过人民法院许可后,可以通过采用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婚姻家庭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412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团,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