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医疗过失的标准是: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法律;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行为上存在主观过失或者客观过失;
3.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过失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