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纠纷申请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者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而向法院起诉的,诉状按正常的民事起诉状的要求进行书写即可。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主要的包含以下的内容即可:
1.原告的身份信息;
2.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3.所主张的诉讼请求内容;
4.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需要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仲裁裁决书等材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