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定义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指该医疗过失行为导致了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伤残,以及该医疗过失行为导致了3名及以上患者人身损害后果。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内容是:
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1.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
2.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
因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
按照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其它。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承担:
1.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患者损害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
3.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
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