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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2023-11-30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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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企业兼并的法律原则主要包括兼并有利原则、平等自愿原则、有偿原则以及注重实效原则等。企业兼并协议应写明标题、兼并方与被兼并方企业的基本信息、兼并的方式等内容。

  一、企业兼并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企业兼并的法律原则:

  1.兼并有利原则,企业兼并应当是兼并后对企业发展更加有利,使资产向合理流动;

  2.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原则;

  3.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

  4.妥善处理职工安置,维护社会稳定。

  二、企业兼并协议怎么写

  1.协议抬头写明“兼并协议”;

  2.写明兼并方与被兼并方企业的基本信息,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

  3.兼并的方式,兼并后各方资产、以及债权债务的如何处置;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

  5.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企业兼并的原则

  三、企业兼并和收购的区别

  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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