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没有生产并销售劣药罪,但生产并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具体量刑如下:
1.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中的劣药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的、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等药品。
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找法网提醒您,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要件:
1.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
2.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劣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4.侵犯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劣药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