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家被盗窃,物业公司不一定要承担责任,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与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公司负有安全保管责任。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的行为与物业之间达成安全保障的要约,当家里被盗时,物业公司就需要赔偿。
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找法网提醒您,业主家中被盗,可能是物业在服务的某些环节、个别区域做得不够好,存在一般瑕疵,但不构成根本性违约,而不能成为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合法理由,但可以作为减收相应物业管理费的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1.安抚业主情绪,了解事情经过,建议业主并协助业主报警。
2.准备相关资料,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处理。
3.告知业主物业服务范围,并留存相关巡查记录及录像等相关资料。
4.加强对小区内的安全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及人防、物 防、技防的结合效用,充分发挥巡逻人员巡防、联合相关 部门,例如居委会等人防力量,积极发动业主参与,加大夜间巡防力度及密度。
5.张贴温馨提示,提示业主注意检查门窗是否安全,发现可 疑人员及时告知物业公司,减少入室盗窃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