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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怎样认定为工伤

2023-11-2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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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建筑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等。

  一、建筑工怎样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认定工伤程序是怎样的流程

  找法网提醒您,认定工伤程序是如下的流程: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为工伤

  三、工伤认定的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材料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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